事件回顾
从2013年6月8日到2014年10月31日,由平安集团员工周某牵线,将理财资金14.5亿元(来源于平安信托一款理财产品“日聚金1号资金池”,当时给予投资者的回报约6%)分五次到农行驻马店分行山海分理处存放。由于周某将上述款项存入银行仅能获得不到4%的利息收入,而按照相关合约要求,除了银行支付利息,还需有企业为这笔存款支付贴息(不到5%)。于是周某便为该笔资金寻找投资项目,只有这样,算上银行支付利息及企业支付的贴息,这笔资金实际可获得8%的回报(8%高于上述提及给予投资者6%的回报)。
于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就开始了。在上述14.5亿存放的过程中,平安信托先是被资金中介肖某携带的虚假农行介绍信,骗取了代开户手续;后又被农行山海分理处人员姚某及多家企业老板伪造的平安信托印鉴等,开设了在银行的账户,并能通过伪造用印随意支取账户款项。之后直至2013年6月(首笔款到账时间),为避免骗局败露,农行姚某甚至帮段某(第一笔款项使用人)借钱还款。而此时,平安信托方收到的反馈则是系统故障等托词,好在款项只延迟一天到账,平安信托最后通过罚息了事;第二笔款项在2014年8月到期,这一次农行方则提前凑好款项,事后平安信托方虽有质疑,但最终觉得农行对钱款有操作权限;2014年年底,第三笔3亿元到期,这时姚某等已无法再凑齐款项,平安信托前往办理解付手续的工作人员等候两天后,被公司召回;2015年元旦,平安信托派出稽查部等前往山海分理处及驻马店分行,发现其存单实属伪造,据悉,此时项目中尚有6.84亿元本金未归还。
而在此期间,平安集团的周某从中获得了1200万好处费,肖某所在的融资中介公司获得中间费达1亿,农行山海分理处工作人员姚某堂则接受资金使用企业给予的宝马七系轿车,并将数千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目前这一案件正在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审理。
舆情传播
2月10日,《南方都市报》以《里应外合 平安信托14.5亿存款被套取》为题,舆情开始传播并至最高潮(共118条);此外,于当日上午,平安信托在自身的官微上刊发回应,且于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等刊发《平安信托回应“14.5亿存款被套”:以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不过传播力度不大。
11日,《每日经济新闻网》等以《平安信托回应“同业存款被套取” 客户权益丝毫未损》等为题,继续刊发回应报道。分析发现,当天网络上相关报道大都刊登平安信托针对此事的回应,舆情热度较前日有所下降。
12日,《第一财经日报》、《北京商报》等刊发相关报道,信息量较11日有所上升,不过当天报道的内容除对事件描述外,也包括平安信托的回应;与此同时,微信公众号“资产管理圈”等刊发文章《平安又出事了,十四亿多存款被套取!》,综合平安银行近期的风波,如飞单等进行了综合解读。
13日,因平面媒体滞后,12日《北京商报》刊发的内容在当天得到了较大范围的传播,导致舆情出现次高峰,相关信息共99条,包括《新浪》等。
之后直至17日,《投资时报》以《资金池风险暴露 平安信托14.5亿理财资金被挪用》为题,增加“平安信托曾因‘资金池业务投向不合规’被银监局处罚”相关内容,信息量稍有上升,不过很快便消退。
事件应对
2月10日下午,平安信托就“平安信托在驻马店农行同业存款被套取”发表回应,并在自身官微、《21世纪经济报道》等上刊发,具体为: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司法程序中,我们不予置评。同时平安信托回应强调,公司一贯经营稳健,财务稳健,守法合规,客户权益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公司会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月11日上午,接近平安信托相关人进一步发表看法,并在《每日经济新闻网》等上刊登,具体为:平安信托是基于对国有大银行的信任,与农行开展了此项同业存款业务,公司是该诈骗案件的受害者。这起案件中,农行内部人员伙同不法分子,利用工作便利私刻公章、变造银行重控单证,将平安信托存入农行的资金转移。另外,该案件发生在2013-2014年,期间,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平安信托“日聚金1号”产品已到期并顺利完成兑付,因此客户的权益并未受到丝毫影响。目前,该案件正在司法程序中,具体细节和责任认定,有待法院最终判决。据了解,中国平安近日披露的平安信托2016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2016年平安信托实现法人净利润37.97亿元,位列行业第一。
舆情分析
本起舆情事件中,主要涉及方平安信托、农业银行及融资中介公司,均存有管理及内控上的责任,正是因为这三方的“完美配合”,该骗局最终才被导演成功。就受害者平安信托而言,其监管的漏洞主要体现如下:(1)未开展客户方银行的资质、能力等方面的调查;(2)不在柜台领取存单,不到柜台办理解付手续,出现异常之后不及时予以追查。而就主导者农业银行及融资中介公司而言,员工打着职务的便利从事违规违法行为,公司未能及时察觉,则管理责任就不可避免。
不过,从舆情应对的角度来看,平安信托的举措可圈可点,主要表现在以下:(1)及时、有技巧地回应。此舆情于10日在广东主流都市媒体上曝光,于当天上午,平安信托第一时间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回应,并从整个运营管理的角度,称公司一贯坚持守法。此外,该回应透漏的另外一层意思,即此舆情事件属员工的个人行为;(2)巧妙借助第三方进一步澄清。11日上午,接近平安信托相关人就此案件进一步回应,内容主要阐明公司在该案件中其实是受害者、“日聚金1号”产品早就已经实现兑付,客户的权益并未受损。此举的好处在于由公司无关的人出面回应,可信度高;(3)主动联系主流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等)刊登回应内容,有利于引导媒体报道的方向,成功引导舆论,这体现在,从11日起网络上相关报道的内容大都以平安信托的回应为主。不过,尽管如此,以下几方面仍供平安信托参考:
首先,此舆情的曝光处于一个敏感的时间点,即两会及315期间。而且,早就2月8日,就有媒体报道,据披露的60家信托公司2016年未经审计财报数据显示,平安信托以37.97亿元的净利润拔得信托公司盈利头筹。在这样特殊的背景下,主流都市媒体《南方都市报》旧事重提,曝出此舆情,其背后的意图颇耐人寻味。对此,建议平安信托平时可有针对性地加强媒体关系的维护。
其次,持续加强监测,提前做好预案,一旦出现不实谣言,及时澄清。考虑到前段时间平安银行转型风波、裁员风波、飞单风波、年终奖风波等不断,虽然平安银行与平安信托并无直接关系,但担心部分媒体可能会在这两者之间解读某种关系,从而使事态进一步升级。
最后,有针对性地刊发正宣稿件,进行危机修复。危机既然已经发生了,后期的品牌重塑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此舆情事件属员工的个人行为,再加上前段时间平安信托的业绩可观,建议平安信托可结合相关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正面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