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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互联网电视未来发展方向接受赛迪网专访
来源:贝叶思信息资讯有限公司

【赛迪网讯】借三网融合的东风,国内电视厂商掀起了一股互联网电视普及风。而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TCL和康佳等国内大牌利润的下滑,给了高歌猛进的互联网电视当头一棒,内容牌照少、功能不完善、同质化严重,似乎互联网电视一时找不到发展的方向。记者就此采访了贝叶思通信事业部总经理闫成印,他认为互联网电视内容的监管应逐步放宽,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智能电视。 


互联网盈利模式的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 
互联网电视因为有广电部门的介入已经是一个非市场化的情况,政策的限制使得今年互联网电视的消费市场发展基本是停滞的。闫成印认为,从产业链的主导者来看,目前国内电视业务的主导权还在广电手中,要实现电视业务的互联网化突破,广电将是难以完全绕开的重要环节,无论是电视厂商、互联网厂商、广电厂商还是电信运营商等其他厂商都不能独立地实现,因而发展互联网的电视业务要求各方有机配合来实现,否则其盈利模式将难以成形。即使考虑到电视的互联网业务同样也离不开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协同。 

互联网电视盈利模式的发展成熟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更多的开放与创新特征。闫成印解释道,“从传统的电视到互联网电视产业,中间涉及的产业链相对复杂,包括消费者、电视机生产厂商、内容生产商、内容集成与运营商、网络传输与运营商等等,涉及到内容与产业链的拓展与升级,互联网电视的盈利模式的建立必然要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方面,可以在原有的IPTV基础上,结合国内三网融合的最新政策来发展互联网电视业务,另一方面,随着电视机终端技术的发展,带有一定智能性的电视机将进入更多的家庭,相关厂商需要在当前的政策框架范围内,找到有效的发展定位,未来的互联网电视的盈利模式将更为丰富多样,可以完全改变原有的电视产业甚至互联网产业的盈利模式单一的困境。但是互联网电视产业需要整体设计、逐个突破,盈利模式的创新也不例外。 


内容生产应实现规模化 
内容版权问题是中国目前所面临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内容版权问题,互联网电视业务与传统电视业务一样将走不出传统的盈利模式怪圈。闫成印认为,这首先要求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相关内容版权的立法与执法工作,创造一个积极的内容生产与运营环境;从内容生产的组织来看,国内还缺乏规模化的制作集团,未来行业内的企业通过整合兼并,或在政府与相关协会组织的主导之下完成合作,达到规模化的生产与运营能力,才有利于最终有效地解决内容缺乏的问题;另外,利用目前互联网草根创作的特点,有效地整合社会性的创作甚至与消费者互动,将从最为普遍意义上为解决内容问题提供支撑。


内容控制应适度放宽 

广电作为内容播控权的监管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严厉政策。闫成印认为,“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舆论控制是社会安定与国家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但如果就此认为广电应该牢牢控制内容,那就错了,对于国内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肯定是不利的。上述已经提到了互联网电视的发展需要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有机协同运作,因而,广电掌握播控权应该是分层控制的,也许早期,为了更好地控制播控权可以将牌照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但是必须看到,产业链各个环节上都需要有更为开放的发展环境,在开放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配置相应的企业、资本与技术等资源。 


互联网电视发展离不开智能电视 

互联网电视,顾名思义,就是附加了互联网功能的电视。互联网电视,确切地来说,互联网电视是应用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传输,向互联网电视一体机提供视频娱乐内容。用户只需给电视接上宽带,即可实现在线点播电影、电视剧及娱乐节目。原本的互联网电视可以单指互联网电视业务,可以在普通电视机外围通过IP机顶盒(STB)来实现通过互联网来收看电视节目的目标。互联网电视机则将考虑把IPSTB内置到电视当中,这样就增加了一部分成本,而这一部分成本的增加多少与IPSTB的功能与性能相关,目前来看有几百元或者不到1000元就够了。 


目前互联网电视更倾向于智能电视,智能电视将电视机的功能更进一步,将PC的部分功能融合于电视机中。智能电视可以通过一个智能机顶盒与之相连,也可以内置于电视机之中。智能电视与普通的互联网电视比较更是无所不能,可以浏览所有互联网页、视频网站、在线观看下载高清电影、点播错过的电视节目、玩网络和电视游戏、视频聊天、收发邮件等等。因而,贝叶思认为,未来的互联网电视发展的趋势就离不开智能电视,从这个意义来看,互联网电视价格高出于普通电视近1000元甚至更多的价格就很容易理解了,贵就贵在要增加相应的处理器与操作系统等软件与硬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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